4月2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华”)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749.35万股,占总股本的0.53%,成交总金额达3.10亿元,已触及回购方案中3亿元的资金下限。
回购进展:已完成资金下限,均价约17.72元/股
根据公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浙江大华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9.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6元/股,按成交总金额30,995.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计算,回购股份的加权平均价格约为17.72元/股。
| 回购指标 | 具体数据 |
|---|---|
| 回购股份数量 | 17,493,500股(1749.35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0.53% |
| 最高成交价 | 19.81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15.16元/股 |
| 成交总金额 | 30,995.32万元(3.10亿元) |
| 资金来源 | 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方案背景:3-5亿元资金规模,价格上限27.08元/股
回溯公告信息,浙江大华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随后在4月21日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72元/股(含)。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调整为不超过27.08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4月21日)起12个月内,即截至2026年4月21日。
后续计划:将按规定在期限内择机实施
公告同时指出,截至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剩余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并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回购方案,公司目前已完成3亿元资金下限的回购,后续仍有不超过2亿元的资金空间可用于继续回购。市场人士分析,此次回购的实施将有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通过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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