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协议归其中一方,后续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吗?

【部门回复】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协议离婚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不属于当事人单方申请情形,应当由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如民政局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中,记载有委托另一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约定,受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原件)、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记者 杨林波

编辑:周钰爽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