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5日电(首席记者史兆琨)今天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实施成为代表们热议的焦点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金融学院院长杨伟坤深耕民营经济研究多年,她提出的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建议,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相契合。
杨伟坤代表表示,目前,各地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相关立法进度不一,建议结合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等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并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构建“条例+配套细则+操作指引”三级制度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各地在法规制定或修订过程中,应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审查、要素获取平等、融资支持、风险分担等原则细化为具体条款,强化地方立法实施性,增强可操作性,强化民营经济法律保障。
杨伟坤代表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还需要相关配套措施的配合。比如,在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建议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实施细则》,细化信贷支持、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外汇便利化等专项支持条款,细化监管规则与风险处置机制。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62条至第64条,分别围绕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制措施监督等方面,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记者了解到,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部署开展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纠正了一批趋利性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杨伟坤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努力给予了肯定。她表示,期待检察机关出台更多举措,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统一正确实施,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