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83,证券简称:东田微)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超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彰显了股东对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认可。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3日14:30在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工业路8号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登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71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83%。其中: - 现场出席股东6名,代表股份34,431,200股,占比42.9980%; - 网络投票股东204名,代表股份280,500股,占比0.3503%。
中小股东参与方面,206名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出席,代表股份1,25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核心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份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表决 | 34,698,400 | 99.9617% | 5,300 | 0.0153% | 8,000 | 0.0230% |
| 中小股东表决 | 1,245,300 | 98.9433% | 5,300 | 0.4211% | 8,000 | 0.6356% |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正式生效。
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翠、洪锫锟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本次对外投资议案的通过,将为东田微未来业务拓展和战略布局提供重要支撑,具体投资细节有待公司后续披露。市场将持续关注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进展及对业绩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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