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因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87,证券简称:凯因科技)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与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为达生物”)就GLP-1相关药物技术转让合作的未来收益安排签订《〈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旨在明确基于原技术转让合同形成的其他产品不同工艺路线的未来收益分成。
原技术转让合同回顾
2019年5月,凯因科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先为达生物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约定将GLP-1相关药物研究的技术秘密转让给先为达生物。根据原合同,除合同价外,凯因科技享有先为达生物针对该项技术成果所产生的部分未来浮动收益。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就原技术转让合同相关的部分技术成果达成补充协议,涉及的标的产品包括埃诺格鲁肽片(XW004),以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先为达生物新立项并开发的由特定化合物作为唯一活性成分的各类制剂(包含所有剂量、规格和适应症)。
针对标的产品,先为达生物及/或其关联方应就以下收入/收益向凯因科技支付分成: 1. 标的产品产生的产品销售收入(前提是在专利有效期内已实际确认); 2. 标的产品技术许可/转让收入; 3. 以标的产品出资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分成比例按工艺路线分类确定:
| 工艺路线 | 分成比例 |
|---|---|
| 重组表达工艺 | 5% |
| 化学合成工艺 | 2.5% |
上述工艺路线的分类依据标的产品的整体生产工艺确定,不考虑所需基础原料(例如氨基酸、保护氨基酸等)的生产方式。
对公司的影响
凯因科技表示,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对基于原合同技术形成的其他产品不同工艺路线未来收益分成的进一步明确约定。根据既有安排,公司已可获得XW003(埃诺格鲁肽注射液)所得收入的5%。
公告同时指出,上述安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但由于技术转让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期限较长,相关未来收益取决于标的产品研发、上市及商业化等的实际进展,并可能受到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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