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范县德商村镇银行因违反反洗钱核心义务被处以22万元罚款。具体违规事由为:未建立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未严格履行《反洗钱法》规定的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同时,监管实施"双罚"机制,对时任该行董事长、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的毛某梁个人追责,处以1.3万元罚款,明确其作为反洗钱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制度执行失效的直接管理责任。
范县德商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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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德商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