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英) 1月2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西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发布典型案(事)例。
甘青两省同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共同肩负着守护“中华水塔”的重大政治责任。2025年3月,两省检察机关签署《跨区域协作机制意见》,启动为期三年(2025—2027)的专项行动,构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检察协同共治新格局。
专项行动中,两省检察机关构建跨区域协同制度体系。甘肃制定实施意见,明确九项重点任务,建立“省院统筹、市州推进、基层落实”三级联动机制;青海将专项行动纳入“服务美丽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益路行”专项整体布局,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出台高质效办案办法。两省多地通过召开协作座谈会、联合巡河、签署协作机制等方式,有效破解跨省域案件“管辖难、取证难、协作难”问题,初步形成“一盘棋”保护格局。
截至1月,两省共立案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27件,制发检察建议770份,提起公益诉讼115件,追偿生态修复及功能损失费用2175万元,指导认购碳汇500余吨,修复林草地1800余亩(1亩≈0.0667公顷),清理固废6.6万余吨,整治污染及非法占用河道60余公里。在流域生态安全治理方面,两省广泛应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检察院研发“黄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多地推广,监督效能显著提升。
专项行动还拓展公益诉讼内涵外延,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范畴,共办理相关案件237件,涵盖古遗址、古建筑、红色遗迹、非遗项目等。甘肃聚焦黄河古渡口、长城遗址等,青海强化明长城(青海段)、古道驿站保护,多地通过检察监督推动文物修缮、非遗传承保护,相关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
此外,两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深化“检察+行政”协同,联合开展跨省域沿黄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创新“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N”模式。创新基层治理,青海在果洛、玉树、黄南等地依托生态管护员队伍,将监督延伸至牧区河源;甘肃在沿黄乡镇设公益诉讼联络站,两省新建生态修复基地5个;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共育人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参与听证评估,凝聚社会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