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装上警报器、爆闪灯,贴红十字等标志,就能假扮救护车了?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荣昌大队查获一辆非法安装救护标志灯具并张贴救护车标志图案的假救护车,维护了正常的医疗救护秩序和交通秩序。
2025年12月30日,荣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渝AJ×35×的“救护车辆”喷涂的救护标志与正规救护车存在差异,且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较快,怀疑其为假冒的救护车。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核查。
经查,该车注册登记信息为个人,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与正规救护车注册登记要求不符,且通过比对卡口照片,该车辆外观有类似救护车的标志灯具和图案。
面对证据,车辆所有人刁某承认,平时该车用于伤患病人转运业务,为获取伤患病人及其家属的信任,便私自购买了蓝白爆闪警报器以及救护车专用的标志贴纸,对车辆外观进行了改装。
民警依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给予刁某罚款2000元,并收缴其非法加装的标志灯具的行政处罚,并报予卫健委部门处理。《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纪文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