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案‘软着陆’将显著提振市场信心,为中欧汽车贸易投资合作注入新的动力。”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在发布会上对中欧电动汽车案取得的重要进展这样评价。
欧盟委员会(简称“欧委会”)1月12日发布《关于提交价格承诺申请的指导文件》(简称“指导文件”),中国纯电动汽车企业可依据指导文件内容提交价格承诺申请,欧委会采用统一标准对中国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客观、公正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用价格承诺替代反补贴征税。
车企申请价格承诺如果落地进行实际操作,依然面临多重挑战。中国机电商会法律服务部主任陈惠清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指出,由于电动汽车产品广泛、型号众多、销售模式不同,难以为所有企业设定统一的价格承诺量化标准,建议车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符合要求的价格承诺申请。
指导文件下发后,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就“车企是否已开始准备向欧盟提交价格承诺申请、对公司在欧洲市场的长期规划有何影响”等问题采访比亚迪、吉利、奇瑞等中国车企,均暂未有最新举动。业内提醒,车企还需要结合自身经营和出口情况开展全面评估,避免简单化、跟风式决策。
中国车企获价格承诺“产品选择权”
对于价格承诺与加征关税的区别,陈惠清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采访时表示,加税是中国车企按出口价将车卖到欧盟时,需向欧盟海关缴纳关税。价格承诺则是车企将出口价抬高至承诺价格之上,出口至欧盟时不需再缴纳加征的关税,相当于原本加税的差额留在了中方出口企业内部,成为企业利润。“尽管从终端市场来看,这两项措施都让欧洲消费者感受车辆的价格提高了,但内部逻辑是不一样的。”
根据欧盟要求,价格承诺需有效抵消中国电动汽车出口对欧盟产业的补贴损害,可通过设定最低进口价格、限制出口数量两种方式实现。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欧委会在指导文件中明确,申请主体可以自行决定价格承诺覆盖的产品范围。这意味着车企可以仅针对一种或几种特定车型申请价格承诺,其他车型仍以缴纳反补贴税方式出口。
“这是有别于欧委会以往价格承诺实践的创新型做法,在此前没有先例,也给车企申请价格承诺提供了较大程度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车型选择更适合的方式。”陈惠清说。
此外,指导文件还特别提到以下两个要点:一是价格承诺的技术可行性,二是交叉补偿的风险。
对此,陈惠清解释称,欧委会在评估企业提交价格承诺的可行性时,会综合考虑产品的复杂性、公司架构、销售渠道的复杂性等因素。如果企业向欧盟出口一款或少数几款纯电动车型,则交叉补贴的风险较低;如果企业不向欧盟的同一客户出口除纯电动汽车之外的任何其他产品,例如混合动力汽车,也可降低与措施范围外产品之间的交叉补贴风险。
“这也是欧盟保护自身汽车产业的一种措施。”陈惠清说。
价格承诺操作具有较高复杂性
那么,指导文件发布后,车企该如何应对?
陈惠清认为,尽管指导文件为车企申请价格承诺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但由于电动汽车产品广泛、型号众多、销售模式不同,很难为所有企业设定统一的价格承诺量化标准。此外,相比于加征关税,价格承诺机制中也增加了一些其他方面的限制,如需要设置产品范围、最低出口价格、年度出口数量、有效期等。因此,建议车企仔细研究指导文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符合要求的价格承诺申请。
对于车企应对策略,欧盟中国商会则建议,车企可结合自身经营和出口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包括产品结构、成本与定价体系、在欧市场布局以及不同应对方案下的合规和商业影响,避免简单化、跟风式决策。此外,提前做好合规和材料准备,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可核查,理性评估配合调查和信息披露可能带来的法律与经营风险。
车企申请价格承诺的实际操作,可能面临多重挑战。欧盟中国商会表示,一方面,价格承诺的设计本身具有较高复杂性,需要在满足欧方“消除损害”要求的同时,兼顾企业在欧市场的商业可持续性,不同车型、不同市场条件下的可行性差异较大。另一方面,价格承诺通常伴随较高的执行和监督成本,欧方可能要求持续的信息披露和合规报告,对企业内部管理、合规体系和资源配置提出较高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欧盟中国商会建议企业在考虑是否申请价格承诺时,评估其是否符合自身长期在欧经营战略,借助专业法律和经济顾问力量,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审慎作出商业决策。
有车企内部人士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透露,车企确实需要从实际情况来申报。从指导文件来看,高端车型申请价格承诺或许更合适一些。
反补贴调查历经多轮博弈
中欧汽车产业之间只有开展合作、互利共赢,才符合彼此根本利益。
时间回溯至2023年10月,欧委会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启动反补贴调查。经过数月调查,其认定中国产电动汽车享受了不公平的补贴,对欧盟本地汽车产业造成损害。
“从以往的经验看,反补贴调查针对的是低价竞争,但这个案例并非如此,我国电动汽车之所以能出口到欧洲市场,是因为品牌、技术、质量,而不是依靠所谓的低价。同时,欧委会启动的反补贴调查并非由企业或工会提出申请,而是由欧委会自己发起的。这在程序上十分罕见,且具有一定的政治性考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曾在接受贝壳财经专访时指出。
2024年10月30日起,欧盟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为期5年的反补贴关税,叠加欧盟统一征收的10%进口关税,中国电动汽车在欧盟市场的综合税负最高达45.3%。2025年4月,中欧高层会谈同意开展电动汽车价格承诺谈判,探讨以最低进口价格机制替代关税,随后中欧双方进行了多轮磋商。
中国机电商会受12家中国主要电动汽车企业授权,作为利害关系方参与损害调查程序。陈惠清表示,1月12日欧方发布指导文件,是一个比较积极的成果,经过多轮磋商推动电动汽车案实现了“软着陆”,这对未来中欧电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甚至中欧整体经贸大局都有好处。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