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经纬辉开(300120)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诉讼代理人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津03民终7915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5年10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诺信源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等协议对诺信源不发生效力,要求公司、诺信源、庞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诺信源持有的诺思微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驳回张冠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指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构成不良影响,公司将履行法院判决书,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2025年前三季度,经纬辉开实现收入19.15亿元,归母净利润-9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