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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华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华锐转债”赎回

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赎回,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2日

● 赎回价格:101.1047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3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

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8日(“华锐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8个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为“华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2月2日

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2日(“华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6年2月2日为“华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锐转债”将自2026年2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61.8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1047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华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月7日期间,已有十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1.24元/股),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9日已有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0.46元/股)。综上,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华锐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锐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华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本次“华锐转债”提前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华锐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月7日期间,已有十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1.24元/股),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9日已有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0.46元/股)。综上,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华锐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2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锐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本次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1047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票面利率为1.8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2月3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24天。

每张“华锐转债”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80%×224/365=1.1047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047=101.1047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华锐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华锐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2月3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锐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3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华锐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8日(“华锐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8个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为“华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收市后,“华锐转债”将停止交易。

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2日(“华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6年2月2日为“华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2026年2月2日收市后,“华锐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自2026年2月3日起,公司的“华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047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838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047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047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华锐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8日(“华锐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8个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为“华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6年2月2日(“华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6年2月2日为“华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华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如投资者持有的“华锐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2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华锐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1.1047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华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华锐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华锐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因目前“华锐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6年1月16日收盘价为90.30元/张)与赎回价格(101.1047元/张)差异较大,债券持有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61.8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1047元/每张)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特提醒“华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联系邮箱:zqb@huareal.com.cn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5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华锐转债”累计转股1,756,524股,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由93,568,345股增加至95,324,869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其持股比例由42.71%被动稀释至41.9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注1:变动前比例以2025年12月31日收市后的总股本93,568,345股计算。变动后比例以2026年1月15日收市后的总股本95,324,869股计算。

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华锐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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