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淋雨拍短剧谁该担责#?律师回应:#婴儿暴雨拍戏情节严重或被追刑责#】1月17日,短剧女演员刑某发文吐槽剧组让婴幼儿在雨夜拍戏,孩子暴露在暴雨中不停啼哭,相关视频引发全网关注。1月18日,毫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孙顺发律师告诉@封面新闻 记者,剧组让体温调节能力较弱的婴幼儿长时间淋冷水,已损害孩子生命健康权,极易引发失温、肺炎等严重健康问题;同时夜间拍摄侵占了婴幼儿必需的休息时间,且为节约时间拒用道具婴儿的做法,也侵害了孩子的人格尊严。 律师明确,若儿童因此身心受损,制作与出品方为第一责任主体,行政部门可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导演、制片人等直接责任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的,需承担连带赔偿,还可能面临行业禁入,情节严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等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若监护人明知存在风险却未阻止,会被认定存在过错,可能减轻其他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播出平台若未尽审核责任导致损害扩大,也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