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江苏省法院、省司法厅、省消保委联合发布2024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刘某在郭某经营的网店购买长筒袜四双,共花费12.8元。刘某收货后向郭某发送袜子照片,以袜子存在“起毛”“很薄”等质量问题要求退款,郭某对照片来源提出疑问,未同意退款。刘某分两次申请“仅退款”,经平台审核通过,收到店铺退款7元。后郭某核对退款申请,发现刘某提供的照片并非是自己出售的袜子,而是来源于其他店铺的差评图片。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货款并赔偿合理损失2000余元。调解过程中,法官指出刘某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平台交易秩序,给商家带来损失和负面影响。刘某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同意退还货款7元并赔偿郭某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2223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记者 薛玲 马燕 任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