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超过50%,未来将有更多废旧动力电池产生。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新规要求为每一个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数字身份证”,支撑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
工信部发布会现场。工信部供图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未来我国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王鹏表示,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已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此次发布的《办法》中,加强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成为一项重点。《办法》明确,将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进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规定动力电池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并粘贴标识。
王鹏介绍,“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动力电池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可以说,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是《办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对于众多新能源车主而言,如果自己的动力电池报废了,具体应该怎么处理?王鹏表示,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与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不仅“人人有责”,更要“人人尽责”。他呼吁,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请认真了解厂家提供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提示,购买后向厂家提供车辆号牌等必要的溯源信息,厂家应当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消费者在车辆报废时,请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报废手续。同时,请不要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给公众安全、生态环境带来隐患。
《办法》还提到,要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对违反动力电池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未按要求移交废旧动力电池,以及不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