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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的拆迁安置超期过渡费兑现了

转自:贵州日报

通讯员 李妍

“搬进了新房子,拖欠的拆迁安置超期过渡费也打到我们的账户上了。”不久前,黔西南州贞丰县纪委监委会同县住建局前往某小区,就安置房人员入住及超期过渡费兑现情况开展“回访”,群众刘某某高兴地说。

此前,有群众向县纪委监委反映,自己本应在2020年5月回迁至安置房,但县住建局却迟迟没有交房,这期间产生的超期过渡费也没有及时支付。

合同约定,超期过渡费应按月支付,但为何没有及时到账?带着疑问,县纪委监委来到县住建局了解情况。

通过查阅资料并与相关工作人员谈话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发现群众未能如期搬入回迁房的主要原因是:贞丰县所处山区,没有净地建设安置房源,为解决群众拆迁后的居住问题,须拆旧建新进行回迁安置。但由于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建设,所以产生了超期过渡费。

“那群众的超期过渡费迟迟没有发放,是什么原因?”贞丰县纪检监察干部询问。

县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项费用涉及户数多、金额大,加之地方财政运行紧张,暂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因此造成超期过渡费迟迟没有发放。

对此,贞丰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职能部门抓实整改,推动县住建局制定了《贞丰县棚户区改造超期过渡费问题整改推进工作方案》,通过“两个一批”的方式,即筹措资金化解一批,将被征收人应缴的超面积补差款、实际交付面积补差款与超期过渡费进行抵扣化解一批,逐户化解超期过渡费用。截至目前,已兑付拖欠的超期过渡费528.35万元,惠及485户1940人。

为推动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贞丰县纪委监委紧盯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执法,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63个批次用地和全县50个房地产楼盘、居民小区全面排查、分类登记,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9个,立案23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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