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近日接获公司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天广先生原定任期期间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7年5月7日,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天广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天广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天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王天广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6年1月9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辞任,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徐开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该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7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徐开兵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徐开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董事会拟对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前,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董事张永龙先生3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独立董事刘宁女士、董事周辉强先生3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董事张永龙先生3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独立董事刘宁女士、董事周辉强先生3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调整自公司《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前期贷款、中长期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建设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大族激光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前期贷款,并向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组建的银团申请中长期贷款。其中,前期贷款5.3亿元,期限2年(含宽限期1年);中长期银团贷款12.3亿元,贷款期限7年(含宽限期2年)。
公司拟为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前期贷款、中长期银团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贷款期内为借款人提供流动性支持,确保前期贷款及中长期银团项目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于2026年2月2日10:30~15: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徐开兵先生简历
徐开兵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安保医疗感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开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设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大族激光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大族”)作为借款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前期贷款,并向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组建的银团申请中长期贷款。其中,前期贷款5.3亿元,期限2年(含宽限期1年);中长期银团贷款12.3亿元,贷款期限7年(含宽限期2年)。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拟为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前期贷款、中长期银团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贷款期内为借款人提供流动性支持,确保前期贷款及中长期银团项目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前期贷款、中长期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张家港大族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已逾70%,及本次担保金额已逾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九条第一款之(二)、(三),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张家港大族经营情况正常且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大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公司规划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建设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项目,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后塍街道。二期项目占地约500亩,建设期约为30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张家港大族是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具体实施的是前述事项框架下的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占地面积212.2亩,建设周期2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大族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其项目建设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着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鉴于被担保方张家港大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故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32.47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10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0%,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10:30~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7日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全球智造中心1栋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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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涉及补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单位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单位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以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备齐前述材料后,可采用当面、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需事先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惟公司不接受单纯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以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信函投递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股东需仔细填写《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回执》(详见附件三),以便公司登记确认。
来函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5层(东门);收件人:大族激光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2(请于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场。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29日,每日9:00~11:00,13:30~15: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5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全球智造中心1栋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3
联系人:方行健
电子邮箱:bsd@hanslaser.com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需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回执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8;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 本人 / 本单位* 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 / 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按下表勾选情况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 / 本单位* 承担。
■
1、对标记有“*”之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2、上表各选项中,仅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3、若对“议案100”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如“议案1.00”等)均表示相同意见;
4、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投票人仅可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若出现“议案100”与相关具体议案(如“议案1.00”等)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以“议案100”的表决意见为准;
5、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由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股东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6、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
附件三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6年1月27日15:00收市时止,本人 / 本单位* 持有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本人 / 本单位* 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 / 本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 / 本单位* 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
1、对标记有“*”之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2、已填妥并签署(盖章)的参会回执,应于2026年1月29日15:00前送达会议登记地点。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需事先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惟公司不接受单纯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信函投递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