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公告,宣布拟对前期回购的4343万股股份进行注销,此举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4343万元。公司同时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注销股份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新乡化纤此次注销的股份源于公司此前的回购计划。截至2023年2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343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5%,支付总金额为15100.05万元(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决定将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由“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细节
本次注销完成后,新乡化纤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减少额 |
|---|---|---|---|
| 注册资本(元) | 1,700,329,922 | 1,656,899,922 | 43,430,000 |
| 总股本(股) | 1,700,329,922 | 1,656,899,922 | 43,430,000 |
公司表示,此次注销回购股份旨在增加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
债权人申报安排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申报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3月1日
申报材料要求
- 法人债权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
- 现场申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311室
- 联系人:童心,联系电话:0373-3978966,传真:0373-3911359,电子邮箱:000949@bailu.cn
- 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为申报日期;传真或邮件申报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告指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债权人,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新乡化纤的股权结构将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将降至16.569亿股。市场分析认为,股份注销通常有助于提升每股收益,对公司长期价值具有积极意义。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