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6-00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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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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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合众建材因经营发展需要于2025年1月23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廊坊光明支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以下简称“前次借款”),使用期限为1年,公司就上述事项于同日与工行廊坊光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光明(保)字第001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7日、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028、2025-003)。
鉴于合众建材与工行廊坊光明支行上述借款即将到期,合众建材经与工行廊坊光明支行确定,对前次借款进行无还本续贷业务,借款金额仍为1,000万元,仍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与工行廊坊光明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光明(保)字第001号)无需重新签订仍继续发生效力,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同时根据工行廊坊光明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显示,合众建材前次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部结清,至此公司为合众建材前次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解除。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众建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韩建河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0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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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光明支行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众建材签订的主合同《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合众建材的债权,保证的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据主合同之约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合众建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内,该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含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9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31%。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