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股票代码:002054)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连荣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1万股。本次减持后,昌连荣投资持股比例降至4.99998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昌连荣投资本次减持股份3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247%。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持有德美化工股份2440.58万股,占总股本的5.062233%;变动后持有股份2410.57万股,占总股本的4.999986%(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持股比例为5.003672%)。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24,405,807 | 24,105,707 |
| 占总股本比例 | 5.062233% | 4.99998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 24,405,807 | 24,105,7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 0 | 0 |
(注:公司总股本为482,115,452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481,760,297股)
减持计划履行情况
据了解,昌连荣投资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显示,昌连荣投资计划在2026年1月9日至4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46.35万股(占总股本3%)。本次减持30.01万股属于该计划的一部分,未超出计划范围,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对公司影响
公告强调,本次权益变动系昌连荣投资自身资金需求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昌连荣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后,将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德美化工表示,昌连荣投资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备查文件
- 昌连荣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文数据来源:德美化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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