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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拘留新规,破除“豁免幻觉”

  长白时评评论员 唐小兰

  1月3日,湛江3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湛江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湛江公安公布的视频显示,被抓后,彭某表示:“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14岁就可以拘留了”道出了“年龄即护身符”时代的终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的,可执行行政拘留。这一调整不仅破除了部分未成年人的“豁免幻觉”,明确“未成年”不再是违法的“护身符”,更以法律亮剑的姿态,让14岁成为触碰法律红线必须担责的重要节点,彰显了守护成长与正义的深层考量,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从“单纯豁免”向“惩教结合”的进阶。

  年龄不再是违法“挡箭牌”,法律红线不容逾越。曾经,“未成年”成为一些青少年肆意妄为的“免责金牌”,往往因“未达拘留年龄”难以受到有效惩戒,受害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 。法律的公平正义,在于“过罚相当”而非“因龄免责”。新规的落地,既击碎了未成年人“仗龄违法”的侥幸心理,也打破了“年龄特权”带来的执法困境,明确违法与否的核心在于行为本身,而非年龄身份,任何违法行为都将付出相应代价,这既是对受害者的公平正义,更是对潜在违法者的有力警示。

  惩戒不是目的,读懂惩戒红线背后的护苗深意。有人担忧,对未成年人适用行政拘留会“毁了孩子”,但恰恰相反,适度的惩戒正是最有效的教育。14岁拘留新规的落地,打破了“年龄即护身符”的违法幻觉,让法律红线的警示作用深入人心。同时,拘留惩戒只是手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社会公平正义防线,才是最终的落脚点。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对他们的保护与教育,事关民族复兴的根基。新规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未取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而是通过分级施策实现精准干预,助力未成年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明辨是非、行稳致远。这种“惩教结合”的模式,本质上是以法律的刚性为未成年人划定行为边界,以制度的温度守护幼苗成材,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从“豁免”到“担责”,有关未成年人法的进步彰显治理智慧。从“因龄免责”的宽松保护,到“惩责匹配”的精准施策,我国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修订与完善,不仅打破了“年龄即护身符”的违法幻觉,更循着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构建起“惩戒有度、保护有力”的治理体系。从“豁免”到“担责”,既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明确处罚标准,让执法有章可循,又兼顾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回归正途的通道,朝着“既保护未成年人,也保护社会公众”的双向目标稳步迈进。

  法律的红线不会因为年龄而偏移,正义的天平更不会因年少而失衡。14岁拘留新规的落地,破除的是“未成年即可豁免”的错误幻觉,树立的是“责任与年龄同步增长”的法治观念。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惩戒与教育并行、约束与关怀同在,让法律的警示入脑入心,以矫治的温度浸润心田,让新规落地生根,守护每一株“幼苗”向阳而生。

来源:中国吉林网长白时评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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