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转自:河北日报
张家口法院“定分止争八项工作制度”实践篇(四)
张北县法院“五个聚焦”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
法官走进社区,向网格员、居民宣讲,并讲解“两状”使用便利。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到张北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苏秀武院长汇报“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
执行法官上门释法明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24年以来,张北县法院紧紧围绕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目标任务,立足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八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定分”新思路,努力实现“止争”总效果,全力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
聚焦关键少数
强化职责提效能
认真落实阅核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明确“阅核”主体,细化范围,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政策把握、业务指导、司法经验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把准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纠正潜在问题,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2024年以来,院长阅核结案632件,庭长阅核结案8779件,有效保障阅核裁判文书机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严格“四类案件”监管。健全权责清单,厘清院庭长不同层级监管职责、监管重点和工作流程,推进审判资源与监管重心精准适配;加强监管平台的应用,实行关键流程节点动态监管、定期统计通报,确保监管过程全程留痕,有效提高潜在风险隐患的防控力度。2025年以来,监管“四类案件”404件,院庭长指导率100%。
规范院庭长办案机制。制定了《关于案件办理及分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分案原则、办案比例、办案类型,规范立案甄别分流机制,推动院庭长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带头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2024年以来,院庭长共办结案件9453件,占全院结案总数78.10%,其中院庭长带头办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37件。
案例:仔细算账 反复调解——法官联合社区干部圆满化解物业纠纷
张北县法院延伸物业纠纷前端治理,充分释放诉调对接的联动活力,联合社区干部共同帮助物业公司与业主算清账目,悉心调解,圆满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4年9月,原告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田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张北县法院依法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因该案历时两年之久,积怨加深,丝毫没有缓和的余地。主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主动与社区取得联系,了解纠纷发生原因。
原来,物业公司属于初期开发商引入的公司,因开发商开发的是商住一体楼,出售率低,开发商资金亏损跑路,物业公司管理后续事务。整个楼盘入住率低,物业公司后续管理收费较少,服务质量不高,业主意见很大。被告是经营多年饭店生意的商户,因物业公司人手少,被告饭店的垃圾只能自己雇人拉运,对物业公司只收费不服务心存不满,多年拒不缴纳物业费,由此引发双方矛盾。
重审后,主办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该物业纠纷不是单纯的收取费用的矛盾,还涉及服务到位与否、业主满意与否,通过分析认为此案一判了之不能实质性解决问题,调解才是最优的选择。
于是,主办法官与社区干部协调配合,多次联合走访,与物业公司就服务项目及服务质量反复沟通,释法明理。物业公司认为,因住户少、收取的费用少,导致雇用的人员少,服务项目和质量与业主的要求有差距,表示同意降低物业收费。主办法官考虑到,物业费降幅太大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生存,更有可能降低服务质量和减少服务项目,势必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于是,主办法官和社区干部再次面对面地帮物业公司算成本账、发展账,同时劝解被告及其他业主算服务质量账和公共利益账。通过细算账、巧劝说,双方当事人在合理区间内达成一致收费标准。至此,一起长达两年的物业纠纷在主办法官和社区干部的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聚焦立审执联动
形成合力化纠纷
做实全流程调解。优化调解资源配置,返聘4名退休法官充实到先行调解中心。结合张北实际,积极探索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法官联络点统筹设置,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借力全县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全县“综治中心”建设大格局,变“单打独斗”为“合作共建”,推动纠纷“不走”“少走”诉讼程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送达、庭审、宣判各节点和全方位,力争纠纷实质化解,化解在当地。突出司法建议的社会治理“把脉开方”作用,先后就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等问题向相关部门、企业制发司法建议书4件,反馈率达100%,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2025年以来,先行调解成功分流率为23.29%,调解撤诉率为51.88%。
深化全流程释法答疑。注重立案、诉中、判后、执行、信访等全阶段释法答疑,主动解读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规定,用心用情用力下好“绣花”功夫,及时疏导对抗情绪,争取理解、认同、尊重法院裁判,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从源头上减少“案生案、案生访”,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强化全流程督促履行。推动“谁办理,谁督促履行”,实行生效文书一并送达《履行期限、履行内容清单》《自动履行提示书》《自动履行催告书》,提前提醒,督促履行;对主动履行义务的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用法治力量正向激励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
案例:法院善用“活封” 助企再获“重生”
“轰轰轰——”张北县某淀粉生产厂车间里机器轰鸣声震耳欲聋,一车车土豆卸入清洗池,制成一袋袋雪白的淀粉后,装上送往各地的货车,停滞数年的生产线重新焕发了生机。
2022年1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到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是一家生产土豆淀粉企业,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了解到这家企业生产经营已陷入困境、停产停业,且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还涉其他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达到800余万元。
执行过程中,经深入了解发现这家企业还具备生产能力,只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紧缺陷入困境。对此,执行干警通过听取申请执行人诉求、询问企业财产状况、主动释法明理,组织“三方对话”,对该企业采取了“活查封”措施,即只对企业建设用地和厂房采取查封登记,允许企业使用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加工。
春去秋来,企业在短时间内恢复了生产,解决了工人工资、商标注册、附属品开发等迫在眉睫的问题。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企业对原材料市场判断失误,第二年又陷入困境,债台高筑、无奈停产。执行干警再次深入企业调查发现,淀粉厂负责人置法院执行于不顾,将企业转租于他人,极有可能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对该淀粉厂进行评估拍卖。
秉持善意执行,又敢于动真碰硬。执行干警当即前往内蒙古某市对承租人展开调查,同时为企业寻求更好的出路。鉴于企业负责人规避执行情况,决定对该淀粉厂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对承租人进行释法教育。经调查,承租方为淀粉生产行业的优秀企业,且不存在主观帮助规避执行的恶意。为使被执行淀粉厂还能“活”起来,执行干警积极协调,促成承租淀粉厂与涉案企业继续合作,法院向承租企业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每年租赁费转入执行案款专户,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由承租方提供原材料和管理团队,共同打造一家张北县淀粉生产优质企业。
几日后,沉寂许久的厂区又一次恢复了机器的轰鸣,申请执行人也在时隔三年的久盼中,拿到了第一笔执行案款。
案例:法官耐心释法 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办案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理解认识的偏差。此时,就需要办案人员通过精准、详细的释法说理,既在法律程序上结案,又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达到定分止争的效果。
2024年7月,张北县法院在办理刘某诉程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主办法官发现案件本身事实清楚且标的额较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该案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情形,公安机关认定被告程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由于程某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一直坚持“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就要担责”的观点,认为自己驾驶非机动车属于“弱势”方,不应承担对原告刘某所主张机动车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庭审中情绪激动,表示拒不赔偿。鉴于此,主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向程某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程某认识到自己的理解偏差,解开了“心结”,并当庭赔付了原告的损失,案件得以化解。
聚焦案件评查
统一尺度提质量
坚持案件评查常态化。坚持“一般案件常规评查、发改信访案件重点评查、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建立评查条目清单,从立审执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卷宗装订方面细化评查标准32项,确保评查触及每个环节、每个节点、每个细节。2024年以来,评查重点案件1188件,评查发现问题8个,通过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案件评查工作“落地有声”。
注重类案处理化解。力推诉讼指导人制度,充分运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平台,及时掌握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和裁判思路,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建立类案评析制度,特别是涉群体性、涉信访、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评析,切实发挥好审判指导和监督职能,力促案件质效提升。
案例:统一裁判尺度推动类案有效化解
张北县法院办理的某县财政局与某县供销社等案外人执行异议案6件和高某某、黄某某与某区某商贸公司、张北县某房开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案8件,通过召开案件评析会,集合法官力量逐案进行分析,统一裁判思想,案件上诉后市中院均维持原判,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产生。
聚焦执行试点
规范执行化信访
坚持“一体化”思维,夯实执行根基。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立案窗口,规范立案材料,精准信息录入。推行《关键节点推送告知书》等6类文书立案时一并送达,提前告知执行程序、预知执行风险。实行临期未结案预警提醒、调度、质询、约谈制度。优化“速执组”“线上组”“线下组”运行机制,调整职责分工,细化流程节点,力促事项集约办理、简案快办、节点管控有序,提升工作效能。2025年以来,案件在指挥中心的流转时间由15天缩短至7天,执行完毕率为34.94%,到位率为53.99%,并在全市执行规范化管理试点推广会上作典型发言。
坚持“强质效”意识,强化集中执行。优化集中执行模式,改变过去以“承办人牵头、其他团队协助”“上门找人、拘传拘留”为主的传统模式,实行“集中执行案件定向抓取、集中执行行动常态化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专项集中攻坚”的办案模式。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共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根治欠薪”“终本清仓”等集中行动10次,执行到位案款229.60万元,限制高消费709人次,纳入失信人名单643人次,司法拘留19人,“抖音号”直播集中执行4次,观看人数近23万人次,营造良好执行氛围。
坚持“法治化”导向,抓实信访化解。推动信访法治化,针对涉执信访案件体量大、隐患大的现状,建立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重点事件办理台账,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办。坚持“有信必复”,对上级法院转办、县信访局交办、12345和12368热线反馈的信访事项,第一时间明确责任人、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结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复。
案例:腾退房屋遇阻力 重拳出击促执行
2024年9月,张北县法院在执行邢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邢某某名下房屋进行拍卖,流拍后将房屋抵顶给了申请执行人。但因被执行人一直占用涉案房屋拒不腾退,导致房屋迟迟不能交付。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张贴腾退公告,督促被执行人主动腾退,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腾房,经多次沟通无果后依法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2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现场布控维持秩序。在县检察院、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打包封存、搬运装车,将全部物品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存放。其间,被执行人邢某某及其家属现场阻碍执行,经劝说无果后,依法将二人带离执行现场。经过近5个小时的不懈努力,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并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果断“亮剑”出击 多年沉债终见曙光
2021年任某与董某因承揽合同产生纠纷,任某将董某诉至张北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董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任某工程款65000元。判决生效后,董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任某多次协商催付,仅拿到15000元。因剩余款项一直未给付,任某于2024年7月15日向张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到位案款2万余元。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董某,其一直未到庭,案件陷入僵局。直至10月24日,在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时,得到董某踪迹线索,执行法官当即前往宣化区找到董某,现场释法明理,告知董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董某与任某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分期给付剩余案款。任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并将“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聚焦质效考核
科学管理促提升
用足小额诉讼程序。规范速裁工作机制,重新组建了3个“1+1”速裁团队,制定分流方案,完善运行规则。坚持推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全部导入,应用尽用”,严格程序转化管控,杜绝程序空转,力促纠纷“快走”诉讼程序。2024年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2710件,适用率47.30%,促成率33.76%。
有效利用数据会商。坚持以“数据中的问题”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从面上发现审判质效主要问题,从点上对弱势指标、异常数据进行条线专项会商,“点对点”增强法官质效意识。持续开展积案清理,强化动态梳理管控,实行“一案一台账、一案一计划”清单化管理,因案施策,挂账销号。14项审判质效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值,其中11项优于合理区间值,超12个月未结案件实现动态清零。
优化考评激励机制。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科学考核指标,突出实绩导向,将考评结果与晋级晋升、评先评优挂钩,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引导激励全院全员树新风、扬正气、提效能。
案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4天结案——跑出解纷“加速度”
因大风天气,导致小区树木折断,砸坏业主停放的车辆,应该由谁赔偿?2024年10月中旬,张北县某小区因大风致树木折断,砸坏树下停放车辆,业主维修车辆花费近2000元,11月25日,业主将该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张北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虽标的额不大,但业主和物业公司在起诉前曾多次协商赔偿未果,双方发生数次口角争执。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11月29日,办案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物业公司以“大风天气导致损害发生,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业主则认为:小区树木属于物业管理工作范畴,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都不愿做出让步。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指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所树木负有管理责任,因未尽到管理责任,应对业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指出业主在大风天气将车辆停放在树下,亦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减轻物业公司的责任。最终,经过充分释法明理,双方认识到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误区,握手言和,物业公司当庭赔付业主损失1000元,案件得到解决。
本案办理过程中,办案团队秉持小案快办、高效便民的原则,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4天,跑出了定分止争“加速度”,也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
下一步,张北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抓改革、求突破,争一流、当冠军,坚持干字当头、九分落实,深化“五个聚焦”,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推进整体工作“走在前、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