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杨森茂持有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390,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4月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股东杨森茂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420,8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计算)。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6,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13,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杨森茂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6年1月12日,杨森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6,9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13,92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8%。截至2026年1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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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比例”按照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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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原计划减持”比例按照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计算填列;
注2: “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最新的总股本计算填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