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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拓展新能源业务 新增电池制造等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上海,2026年1月12日】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418,证券简称:震有科技)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其中,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业务版图扩张:新增电池制造与输配电设备业务

公告显示,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震有科技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五大业务领域,包括"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上述新增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将在原有计算机软硬件、通信工程、安防设备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新能源及电力设备制造领域,形成"通信+新能源"的双轮业务格局。

公司章程六大条款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内容概要 修订要点
1 经营范围条款 新增电池制造、输配电设备等相关业务表述
2 财务资助条款 增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作为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条件
3 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 明确审计委员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股东会通知
4 董事离职管理 新增"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表述
5 资产抵押权限 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修改为"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6 董事会表决机制 新增平票处理规则:连续三次平票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完善公司治理:制定修订15项内部制度

为配合业务发展及监管要求,公司同步制定及修订了15项内部治理制度,主要包括: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制定
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5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7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13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修订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15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公司表示,本次经营范围调整及治理制度完善,旨在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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