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武夷”)近日发布公告称,因与南安市泛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泛家建设”)发生合同纠纷,公司已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获立案受理,涉案金额约2.16亿元。本次仲裁处于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纠纷源于双方2019年12月签订的《南安市2018P18、2018P19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安武夷”)开发房地产项目,中国武夷持股65%,泛家建设持股35%。协议约定,项目开发资金不足时双方按股权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年利率10%),若一方垫付则按10%计收利息;中国武夷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可按担保金额1.5%收取担保费。
中国武夷在公告中指出,自2023年起泛家建设多次未能按约定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已依约为其垫付多笔款项。此外,公司为南安武夷与兴业信托、厦门信托的融资合同提供了全额担保,但泛家建设未支付相应担保费用。截至申请仲裁之日,泛家建设已明确表示无能力履行后续出资义务,导致项目完全依赖中国武夷单方投入,合作开发的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基于上述情况,中国武夷提出九项仲裁请求,包括要求泛家建设支付代垫款本金及利息、担保费及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承担仲裁费用、律师费等维权支出。具体请求金额如下:
| 款项类型 | 金额(元) | 备注(暂计至2025年12月31日) |
|---|---|---|
| 代垫款本金及利息 | 63,615,360.65 | 含本金54,356,669.60元、利息5,539,778.82元、逾期利息3,718,912.23元 |
| 提前到期代垫款及利息 | 20,017,137.95 | 含本金18,253,235.00元、利息1,763,202.95元 |
| 代垫款本金及利息 | 124,409,500.00 | 含本金116,550,000.00元、利息2,991,784.15元、逾期利息4,147,715.07元 |
| 资金占用费 | 1,954,066.67 | - |
| 兴业信托担保费及利息 | 2,336,731.42 | 含担保费2,130,923.96元、逾期利息205,807.46元 |
| 厦门信托担保费及利息 | 3,582,755.05 | 含担保费3,524,803.19元、逾期利息57,951.86元 |
| 律师费损失 | 410,000.00 | - |
上述各项金额合计约215,604,850.96元,另包括仲裁费用、保全费、保险费等未明确金额的支出。
此外,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武夷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98起,涉案总金额22,450.59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1%,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公司表示将根据仲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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