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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调整2.19亿元储能项目实施主体 新增子公司参与推进

【财经网讯】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56,简称"泰禾智能")1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增加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卓海智能")及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优储")的全资子公司作为"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总投资2.52亿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19亿元,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筹。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仅增加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及项目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将通过卓海智能、阳光优储向其各自全资子公司增资或股权投资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并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度新设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显示,泰禾智能于2023年3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44亿元。2025年11月,公司决定将原"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尚未投入的2.19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上述储能项目,实施主体由卓海智能变更为卓海智能和阳光优储。

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备注
1 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 30,058.00 9,018.63 已终止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3 120MW/240MWh 用户侧储能项目 25,209.00 25,209.00 新项目
合计 35,058.00 39,227.63

公司表示,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储能行业项目制模式特点做出的安排,需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以完成用户侧储能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和节能效益分享等工作。新增实施主体后,项目实施主体由"卓海智能、阳光优储"调整为"卓海智能及其全资子公司、阳光优储及其全资子公司"。

公告强调,由于本次增加的实施主体涉及公司非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或股权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保荐机构在核查意见中表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泰禾智能指出,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储能项目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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