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于2026年1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周美珍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50.1025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2%。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周美珍本次减持的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期间除外)。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宏润建设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持股及股份来源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美珍持有宏润建设股份600.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其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因离婚财产分割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已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公司公告(编号:2024-050)披露。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周美珍 | 6,004,100 | 0.49% |
合规性与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周美珍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
宏润建设同时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周美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情况。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告明确,周美珍不属于宏润建设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稳定。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本次减持规模占总股本比例较低,且股东非公司核心管理层,对公司股价短期影响或有限,投资者可重点关注后续减持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基本面变化。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