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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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市科技局精准回应创新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出台了《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优化提升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十二条措施”主要涵盖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创新支撑、深化作风建设三大方面。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
聚焦提升服务效能,推出3项具体措施。一是推动政策精准畅达,促进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二是推进业务“一网通办”,优化完善智能化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整合分散业务事项,稳步推动科技业务“一网通办”迭代升级。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服务流程,对科普基地备案等事项推行常态化受理,推动科技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升级。
在强化创新支撑方面
聚焦优化创新生态,推出6项具体措施。深化成果转化服务,提供覆盖概念验证、中试、孵化、产业化的全链条成果转化服务。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建立“沈科积分”指标体系,助力科技企业获得精准融资服务。优化科技平台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精准对接,聚焦企业需求,开放共享资源。构建创新合作生态,拓展国内外科技合作渠道,做强科创空间载体,助力创新主体链接更广资源。强化人才引育服务,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人才关切问题。强化科技特派服务,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选派机制,引导科技资源和人才团队走进企业、融进产业。
在深化作风建设方面
聚焦强化担当作为,推出3项具体措施。一是畅通政企交流渠道,建立“沈阳市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加强政企沟通互动。二是加强科研诚信监督,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三是从严正风肃纪反腐,紧盯科技工作中的重点领域,严肃查找、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护航营商环境优化。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条措施”的发布是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的新起点。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建立健全跟踪评估与动态优化机制,坚决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倾听创新主体和科技工作者等各方声音,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迭代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保障。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
记者 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