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同时,陈兴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陈晓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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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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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 |
潍金罚决字〔2025〕61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罚款3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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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兴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
潍金罚决字〔2025〕62号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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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晓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 |
潍金罚决字〔2025〕63号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