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近日发布监管警示决定,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因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违规等多项违规行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卓序、时任财务总监陈学强、时任董事会秘书郭爱华、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海等四位高管因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亦被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监管决定,德马科技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020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土地费580万元;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7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景观餐厅”相关费用共计394.51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将前述费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二是未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控,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控股子公司乾纳智能装备(湖州)有限公司向湖州金开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资金构成财务资助,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程序及披露。三是部分收入确认单据规范性不足,部分整装项目初验单存在签字、盖章不规范,全资子公司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的客户签收和物流记录不完整、确认收货不及时。四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上,相关知情人未在确认文件上签字。五是部分独立董事履职时间未满足规定天数,公司独立董事胡旭东、张云2024年全年现场履职天数分别为2天、11天,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
上交所指出,德马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而四位高管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依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德马科技及卓序、陈学强、郭爱华、黄海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同时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管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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