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宁新新材”)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8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成交总额约1117.04万元,交易均价13.37元/股。
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实施完毕
公告显示,江西宁新新材本次出售的股份源于2024年实施的回购计划。2024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50万股至93.09万股(占总股本0.54%-1.00%)。2024年9月5日,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83.55万股,占总股本0.90%,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为合理利用公司资金,江西宁新新材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述全部83.55万股回购股份,出售期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出售计划期限内,公司已完成全部回购股份的出售。
出售具体情况:均价13.37元/股 成交总额超1100万元
根据公告,本次出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具体数据如下:出售股份数量835,493股(8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309.34万股)的0.90%;成交总额11,170,360.87元(约1117.04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13.90元/股,最低价12.67元/股,加权平均价13.37元/股。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期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较原计划(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提前完成。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来源 |
|---|---|---|---|---|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835,493 | 0.90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 |
对公司影响:不改变控制权 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江西宁新新材表示,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公司既定出售计划。
公告强调,本次出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此前明确,出售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本次出售完毕后,相关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公司日常经营,以优化资金配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无剩余股份,本次出售计划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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