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和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将合计动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此次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此前的两次融资活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川恒股份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1.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净额为11.4388亿元。该部分资金原定用于“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和“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后经公司决议,终止上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9649亿元(含银行结息)借与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604亿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万股,发行价格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60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6.5060亿元。该部分资金原定用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后经公司决议,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9217亿元(含银行结息)借与控股子公司黔源地勘,用于“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552亿元。
公告指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川恒股份拟授权两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 事项 | 福麟矿业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黔源地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 额度 | 不超过10,000.00万元 | 不超过50,000.00万元 |
| 投资品种 |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同上 |
| 决议有效期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同上 |
| 资金使用方式 |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同上 |
| 其他 |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需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 同上 |
实施方式与风险控制
根据公告,在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子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发行的产品;建立投资台账,专人跟踪;审计部进行全面检查并定期报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的影响及保荐机构意见
川恒股份表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此举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对该事项无异议。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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