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82,简称"可立克")12月31日发布公告,宣布完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的跨境监管协议签署工作。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三个募投项目的17,391.16万元资金余额及利息,全部转投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已在境外设立相关实施主体。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6月召开的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上述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4亿元调整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
为实施该境外投资项目,可立克已完成两级子公司的设立工作。其中,2025年6月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弘廷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万美元),并通过该新加坡子公司于2025年10月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弘廷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美元),作为越南生产基地的直接实施主体,主要从事电气及电子设备电源和磁性元件的生产加工。
为规范募集资金跨境管理,公司近日与境内外多家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告,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在境内外开立多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投项目 | 账户余额 | 币种 |
|---|---|---|---|---|---|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3066058015003869051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0 | 人民币 |
| 弘廷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 650090031656436 | 0 | 美元 | |
| 弘廷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 889000000032633 | 0 | 美元 | |
| 弘廷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 889000000032659 | 0 | 多币种 |
监管协议涉及多方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可立克、新加坡子公司、越南孙公司(合称"甲方"),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交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合称"乙方")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丙方)。协议明确了募集资金需严格按照越南当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户资金仅能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协议约定,当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20%(约3478万元)时,公司及开户银行需及时书面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该跨境监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可立克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迈出重要一步。公告强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境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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