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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重大诉讼事项全部款项支付完毕 累计支付超2.31亿元

新宁物流(维权)(证券代码:300013)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已全部了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北京分公司”)支付完毕所有赔偿款、受理费、保全费及因迟延履行产生的债务利息,累计支付金额达231,053,545.18元。

该诉讼源于2019年公司子公司的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2月作出的终审判决,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需向人保北京分公司支付赔偿款212,875,442元,新宁物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后,公司与人保北京分公司就清偿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调整,最终确定分三期支付剩余款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全部赔偿款和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13,980,989.16元清偿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迟延履行产生的债务利息共17,072,556.02元也已支付完毕。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53.11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案件金额合计约1167.96万元,占比93.20%;作为被告涉及的案件金额合计约85.15万元,占比6.80%。

此外,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两起小额诉讼案件也有新进展:

序号 原告/申请人/上诉人 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 诉讼类型 诉讼标的或涉案金额(万元) 审理机构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 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480.23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判决被告支付1,747,200元及利息,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
2 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陕西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37.65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 重审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230,848.53元及利息,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

公司表示,已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次重大诉讼产生的赔偿款及相关费用进行了计提,实际减少本期利润总额、净资产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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