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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安全底线 激发市场活力 河北修订食品“三小”管理条例

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张海超 记者徐东周)日前,新修订的《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衔接上位法和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法规的现实需要,是推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业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标志着河北省“三小”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食品“三小”是河北省食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条例》自2016年施行以来,有效规范了“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在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食品安全治理的新形势、新挑战,面对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新部署、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现行《条例》在明晰责任义务、规范生产经营、严格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

《条例》统筹考虑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补齐监管短板、健全责任链条、强化法治威慑、加强正向激励,努力实现最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在压实各方责任、健全责任链条方面,《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行政区域内“三小”的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协助职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协助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示范引导、宣传培训等职责;明确了“三小”从业者的生产经营规范、办理登记证、备案卡条件、从业人员卫生标准等义务性要求。

在强化全程监管、筑牢安全防线方面,《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准入管理,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办理登记证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增加“推动完善审管衔接、联动处置机制”的表述,推动完善审管衔接、联动处置机制;调整了负面清单,重新规定了16种禁止生产经营行为;增加了检察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可以对“三小”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规定。

在引入智慧监管、规范网络经营方面,《条例》顺应“互联网+食品”新业态发展,明确“三小”等从事网络经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从事网上订餐服务的应当有实体店经营资格;鼓励小餐饮以视频形式公开加工制作过程,鼓励外卖使用食安封签和环保可降解包装;压实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责任。

在优化服务措施、助力行业发展方面,《条例》鼓励支持“三小”进入集中场所或指定区域时段经营;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将小餐饮登记证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小摊点备案卡有效期从1年延长至3年;优化监管方式,对风险高、消费量大的食品实施重点抽检;实行小作坊禁止生产产品目录动态管理,针对小摊点特点,将其进货凭证保存期限缩短至1年。

在细化法律责任、彰显宽严相济方面,《条例》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细化完善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体现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发生“小过重罚”现象,明确了加大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减轻对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细化了对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小作坊未按规定送检等情形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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