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兴业银行公告称,今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兴业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5〕762 号),本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生效。
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相应职权;监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一并撤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各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文件同时废止。
张国明、余祖盛、林舒、朱青、孙铮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其均已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不再担任监事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