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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润苗疆筑屏障

转自:贵州日报

台江县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台江县检察院供图)

龙蓓 陆雨霖

不起诉的决定让误挖5株兰花的脱贫户李某英红了眼眶,而一场关于地下水的听证会,让14家商户心服口服地拆除了取水设备。

走进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荣誉墙上密布的奖牌记录着这个山区基层院的奋斗足迹:五年间,38个集体、89名(次)检察人员获县级以上表彰,5件案件入选州级以上典型案例、1份检察建议获全国十佳精品检察建议。

除了成绩亮眼的数字,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蒙继芬还讲述了一个暖心故事:脱贫户李某英误采了5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春兰,在集市以每株3元的价格出售时被查获。

“每株3元,总共15元。”蒙继芬回忆道,“如果简单起诉,这个刚脱贫的家庭可能重新返贫。”最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危害评估+替代修复+公益服务”的治理新模式,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李某英自愿在村内巡山和普法宣传半年,既解决了无力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的难题,又达到了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目的。不仅就案办案,让检察办案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和地方发展大局,更有助于标本兼治。

“十四五”时期,台江县人民检察院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总要求,将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县域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的实干担当,在平安台江、法治台江建设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检察答卷。

党建引领强根基

政治忠诚铸检魂

2025年6月10日,在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透过政治看业务讲忠诚”案件集中讲评活动中,5位讲评人围绕典型案件与业务实用规范展开精彩讲述。

讲评人以家暴案件为切入点,阐述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联动妇联、公安等部门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络,展现司法温情与履职担当;聚焦辖区经营主体非法取水案,从公益诉讼角度分析检察机关如何通过诉前磋商、提起诉讼推动水资源保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与生态治理;讲述司法救助案例,针对被害人去世,留下其80岁孤寡母亲无人照料的困境,检察机关主动启动救助程序,联合民政部门解决老人生活难题,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近年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活动以案件讲评为契机,搭建起党建与业务融合的交流平台。创新开展“检润苗疆”讲堂,50余名检察人员走上讲台分享法律监督和执法办案心得,讲好检察故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全体检察人员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事项126件,筑牢司法公正“防火墙”,实现五年来零违纪、零违法、执法办案零事故。

五年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筑牢检察人员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以务实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主责主业提质效

公平正义暖民心

2024年8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洗车场非法取水可疑线索15条。经初步核实,当年9月14日立案。经实地走访6家洗车场、5家餐馆及宾馆,调取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查明:辖区内6家经营主体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造成水资源破坏。

2024年12月12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台江县水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辖区内用水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非法取水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内取水行为的全面监管,堵塞监管漏洞。

台江县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县开展非法取水专项整治,截至2025年5月,所有非法取水点均完成整改。

近年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丰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健全“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双向”衔接,深化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相互转化,深化跨区域县际检察协作,扎实推进台江县“一江四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守牢生态底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补植复绿、追缴生态修复资金等方式,推动整改污染问题20项,补植复绿20余亩,增殖放流1万余尾。创新开展“一书一票”林业“碳汇”生态修复专项工作,督促涉案人员认购碳汇9.37万元。形成以劳务代偿进行替代性修复措施。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6件案件入选最高检高质效办案平台。

2025年6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妇女劳务报酬纠纷的支持起诉案,帮助11名妇女追回被拖欠的劳务报酬8574元。企业负责人当场按名单足额发放工资,拿到拖欠已久的报酬时,11名妇女难掩激动,连连向检察官道谢。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畅通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创新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工作模式,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108件,帮助16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10余万元。建立“救助前—救助中—救助后”全程闭环管理的司法救助体系,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05件,发放救助金106.14万元。

坚持“群众来信当家信,来访群众当家人”,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五年来接收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308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性答复率均达100%。运用“坐堂听证+网上听证+上门听证”工作模式,开展听证333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555件次,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联建聚合力

法治护航发展

台江县台盘村的“村BA”火爆出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工作与实际相结合,以检察职能为切入点,成立了检护“村BA”·贵州“村BA”检察官工作站,为前来观赛的群众提供零距离检察服务: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受理案件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这是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检村联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府检联动,共筑法治政府建设高地;检村联建,法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检企联建,精准赋能优化营商环境;检校联建,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效果导向的同时不断创新探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出实效。

推动建立“1+3+3+N”府检联动制度体系,与县政府及20余个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实现法律监督与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效衔接。五年来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00余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8件,推动化解行政争议5件,2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建立“检村联建”党建帮扶机制,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开展联建活动,引导2000余名群众外出务工增收。落实村级法治副主任制度,培养“法律明白人”200余人。开展“保护民族文化村寨”专项行动,落实保护资金400万余元,对苗族古歌等2项国家级非遗进行抢救性保护,推动新增11名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深入推动“十户一体”、红白理事会、“寨管委”制度和村规民约落实,指导帮助帮扶村报效村、皆蒿村建成省级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不断巩固提升创新成果,促进乡(村)风文明。2025年6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

深入开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工业园区设立检察联络站,1名副检察长任法治副园长,班子成员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30家。联合县工商联定期召开“两长”座谈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创新涉企改革,依法对6名涉企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法治力量为企业减负纾困。

构建“检校家政府社会”五方共建保护体系,27名(次)检察官全覆盖兼任全县29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创新“苗汉双语”宣讲模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0余场次,覆盖师生、家长5万余人次。持续擦亮“苗疆雨露”未检品牌,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品位,在全省率先推行“检察姐姐信箱进校园”制度,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9个,打通涉未成年人线索反映新渠道。《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分级指导与协同干预机制》入选省政法领域改革示范项目。

改革创新赋新能

检察铁军强本领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构建以业务条线为辅、检察官为核心的多个办案团队,推行“法检两长”同堂办案12件。深化“小院提升行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90.33%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93%以上。

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建设,应用执业药师人证分离、非法取水等大数据监督模型,筛选案件线索107条,成案74件。联合州检察院开发的“大模型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的应用”提示词获评黔东南州检察智能化应用“优胜提名应用”。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选派70余人(次)检察人员参加上级调训和高校研修,建立年轻干部“双导师”培养机制。举办检察开放日10余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5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阳光检察形象。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站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历史节点,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初心使命,以更坚定的政治担当、更务实的工作举措、更有力的检察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台江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法治之光照亮苗疆大地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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