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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奋进力量 彰显法治担当

转自:贵州日报

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

普法志愿者在平塘县新兴社区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

开展院坝听证会。

独山县司法局在玉水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

荔波县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

张涛 卢泰铭 田文诗

“十四五”时期,黔南州司法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扎实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职能,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州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在黔南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州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法治政府建设、“两降一升”、法律顾问、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多次得到司法部、省政府通报肯定,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强化“一个统抓”

法治黔南建设实现新跃升

“十四五”以来,黔南州司法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法治黔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新跨越。

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制定实施《法治黔南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黔南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纲领性文件,明确“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5年来,州、县两级累计举办法治专题研讨班39次,轮训领导干部9071人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

深化示范创建,树立法治标杆。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为牵引,带动全面依法治州水平整体提升。制定出台《黔南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十二条措施》,以“六必须、六严禁”的刚性要求规范行政行为。经过不懈努力,黔南州于2022年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成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区,瓮安县、龙里县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024年,黔南州作为全省唯一市(州)代表在全国法治督察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法治建设成效惠及于民,2020年至2024年,全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狠抓督察整改,确保部署落地。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围绕中央、省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编制年度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要点和法治领域改革任务清单,实施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六大提升行动”20条措施,强化对“法治贵州建设”关键性结果性指标的调度督导,推动依法治州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通过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全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法治工作格局,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聚焦质效提升

行政立法工作实现新突破

“十四五”期间,黔南州司法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着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效。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确保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严格落实《黔南州人民政府规章备案管理规定》,维护法制统一。5年来,共完成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调研4项,制定政府规章3部、修订4部,立法项目紧扣生态环保、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在立法过程中,注重深入调研论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每一部规章都符合上位法规定、切合黔南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规范文件,筑牢法治屏障。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制度。“十四五”期间,全州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43件,开展合法性审核574件次,提出法律意见2000余条,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合法性审核率均达到100%。制定实施《黔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黔南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十四五”期间,州、县两级政府按程序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344项,公众参与率、合法性审查率、集体审议率均实现100%,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创新审查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涉企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商研究重大疑难问题。2024年以来,开展涉企政策措施法制审核118件,审查修改涉企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等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聚焦精准化备案审查,推动审查从“形式合规”向“实质管用”转型,着力解决违规设定行政处罚、增设义务等问题,2024年以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44件,实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获得省司法厅肯定表彰。

严格规范公正

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新提升

“十四五”时期,黔南州司法局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着力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执法改革,优化执法体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州优化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州级整合为3支,县级整合为94支,执法力量更加集中,执法效能显著提高。瓮安县成立全省首家县级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积极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整合涉企行政检查,有效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该举措已入选全省政法领域改革示范项目库。

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实施《黔南州构建州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工作方案》,着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制作全省首个《“教科书式”行政执法规范示范片》及工作指引,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直观、规范的执法样板,并在全省推广。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十四五”期间全州抽查评查执法卷宗数万件。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进行整治,建立规范行政执法制度609个,形成靠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长效机制。

提升执法素质,夯实队伍基础。狠抓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将《黔南州“教科书式”行政执法规范示范片》作为重要教材,对全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培训和实战练兵,全州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复议监督,提升化解效能。全州复议机构积极从法院、综治中心、信访等渠道引流案件,拓展争议化解能力。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针对重大案件化解难点,制定了“一清两包三督促”“两提两核一直达”等工作制度,并建立《黔南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设立13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强化府院联动。特别是创新出台《黔南州行政复议“院坝听证”机制》,将听证会开到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有效化解山林土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突出的案件,变“群众上来”为“政府下去”,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同时,出台《黔南州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复盘”工作制度》,实行“一案一复盘”“一案一报告”,深入剖析败诉原因,细化改进措施,实现以案促改。2025年4月,黔南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坚守安全底线

刑罚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四五”期间,黔南州司法局切实履行刑罚执行职能,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监管教育,深化社会延伸,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平安黔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高效。贵州省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场所连续23年实现无毒品流入、无戒毒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等“六无”目标;安全生产连续30年“零事故”,多次获得州级、省级和司法部表彰,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24年被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评为“年度‘六无’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规范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修订完善制度200余个,实行精细化管理。在做好所内戒治的同时,切实履行指导社区戒毒法定职能,制定《黔南州推进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改革实施方案》,探索社会化延伸改革。

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严谨。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社区矫正再犯罪率连续两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启动福泉、独山、惠水等地的项目建设,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和帮扶教育工作,落实必接必送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对象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均达到100%。

基层治理工作更加夯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全州建有调解组织1751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677名,1477个村(社区)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率达100%。“十四五”期间,全州共调解案件15.9万件,调解成功15.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5.5%,都匀物业纠纷调解案例入选司法部指导案例。

践行法治为民

公共法律服务达到新水平

“十四五”时期,黔南州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着力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服务触角不断延伸,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全州已建立1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州级1个、县级12个),10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77个村(居)全部挂牌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全州共有13家公证机构,2020年至2025年共办理公证43056件;共有5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案件46910件。

服务质效显著提升,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十四五”期间,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荔波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岑倩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5年,全州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73件,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心行动”,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99件。持续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组织律师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服务更加规范便捷。平塘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独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林茂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加强对仲裁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在县市设立便民点,发挥在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作用。

创新改革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紧盯领导干部、青少年、城乡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四个人群”,实施精准普法;抓实普法责任清单、在线普法直播、以案释法、案例发布、履职评议等“五个措施”,推动普法由“单一发力”变为“齐抓共管”。着力提升法治政府、法治乡村、行业治理、法治文化、法律人才、智慧普法等“六个水平”,推动普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建成黔南州“网上宪法馆”“网上民法典馆”,打造“黔来普法·南边有料”短剧、“黔南普法”新媒体矩阵等品牌。全州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15172场次,解答群众咨询8.7万余人次。“八五”普法中期,黔南州4个单位和4名个人获全国通报表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连续获省政府激励。“八五”普法以来,建成8个全国、100个省级、523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探索开放合作

涉外法治工作实现新进展

“十四五”期间,黔南州司法局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全州发展大局中,积极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立足实际,在涉外法治工作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初步实践,为未来深化涉外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引入优质资源,搭建涉外仲裁平台。北海国际仲裁院黔南分院和贵阳仲裁委黔南办事处的顺利组建并有效运行,使黔南州成为全省唯一拥有两个民商事仲裁机构的市(州)。这两家仲裁机构不仅服务于州内民商事纠纷解决,其业务范围和服务能力也具备了一定的区域性、开放性特征,为处理可能涉及外地甚至外资企业的商事纠纷提供了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服务选择,初步搭建了涉外法治服务的平台。2022年以来,两家仲裁机构共裁决案件717件,其高效、专业的服务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支撑。

加强管理建设,提升服务开放水平。通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鼓励律师提升专业能力,为州内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法律咨询、合规审查、风险防范等服务。组建律师服务团,开展“万所联万会进万企”“法治体检”等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在“走出去”和“引进来”过程中防范法律风险。这些举措虽然主要面向国内市场主体,但客观上提升了法律服务业应对跨区域、跨法域法律事务的能力,为培养具备一定涉外视野的法律服务人才积累了经验。

加强法治交流,携手合作共同进步。黔南州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以及其在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如“院坝听证”制度、“教科书式”执法示范片等,获得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和媒体关注,部分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得到推介。并与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研交流合作,法治建设成果得到展示和交流。中央权威媒体深入黔南采访报道普法工作,提升了黔南法治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开展更广泛的法治交流合作创造了条件。

凝聚奋进力量,彰显司法担当。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法治格局的深层变革,从创新普法到法治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从“坐堂办案”到“上门解纷”的基层治理模式,以及积极探索“大数据+互联网+社会融合”的便捷司法服务……走进黔南州司法行政工作的点滴,这里的法治建设已从“纸面条文”走向“生活叙事”,成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温暖力量。

(本版资料图片由黔南州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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