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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103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协同需要,把握相关产业发展机遇,与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私募”)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伯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伯金创投”)。伯金创投主要用于投资中国境内外包括但不限于人形机器人、汽车智能化、出行新技术、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兼顾投资新三板已挂牌、股权类基金份额等普通合伙人认为符合企业利益及法律规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机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伯特利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伯金创投近期对睿尔曼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进行了投资。睿尔曼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睿尔曼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随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9QWYX6

注册资本:335.3501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大街6号院4号楼3层301

公司股东:郑随兵持股比例28.0822%、新余悦强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6.3210%、常州云常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8394%、河南宏润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5953%、北京璟正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0048%、上海坤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4697%、科沃斯(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889%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需要,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参与人形机器人赛道的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拓展新业务,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102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伯25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52.42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年1月7日至2031年6月30日

●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1号),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8,0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280,2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7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80,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202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伯25转债”,债券代码“113696”。

根据有关规定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伯25转债”自2026年1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伯25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280,200.00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1%、第二年0.3%、第三年0.6%、第四年1.0%、第五年1.5%、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7月1日至2031年6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7月7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6月3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2.4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2.42元/股。如伯25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发生调整,则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伯25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伯25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年1月7日至2031年6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伯25转债”停止交易前的伯25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伯25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伯25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伯25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伯25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伯25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伯25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伯25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5年7月1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伯25转债持有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伯25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2.4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2.42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伯25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669308

联系邮箱:investor@btl-auto.com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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