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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云南昆明一家便利店的店主张女士反映,一只未拴绳大狗冲进店里扑向自己女儿。张女士表示,考虑到狗主人一方的情况暂未报警,发视频主要是希望大家遛狗请拴绳。
所属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到现场安抚了受惊住户,现场无人受伤,对狗主人强调遛狗需要牵绳。
明年起!遛狗不拴绳
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八十九条专门给养宠划了“红线”,从今往后养宠不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不文明养宠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宠物扰民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规养烈性犬
根据新法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遛狗不牵绳伤人
新法规明确,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文明养犬规范
携犬外出需立即清理排泄物,避免破坏公共环境;遛犬须佩戴犬链、嘴套以防意外;应定期为犬接种狂犬疫苗;饲养者须依法办理狗证。如犬只发生伤人、损坏公物等事故,饲养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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