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上7点多钟,新区陈炉印象广场上,遛完3条爱犬的芦女士细心地将三条牵引绳一一卷起。“再过几天,这根绳子就不只是自觉,而是法律要求了,感觉手里这绳子,分量不一样了。”芦女士笑着说。
2026年1月1日,中国养犬家庭将迎来一项深刻变革——遛狗不拴绳行为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为此设定拘留措施,标志着养犬管理从“劝导为主”迈向“违法必究”。
从道德约束到法治红线
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新区大队负责人李同义从业十几年,见过太多遛狗纠纷。“过去我们队员看到不牵绳的,就会上前劝导。但总有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现在不同了,这根绳子一头拴着狗,另一头直接连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它不再是文明倡导,而是清晰的法律红线。”李同义说。
“以前在社区,经常有因为遛狗不牵绳冲撞到老人、小孩而引发的纠纷。”王益区桃园街道光明社区工作人员雷婷透露道,“现在法律明确要求要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对咱们社区治理是实实在在的好事。它不仅是‘安全绳’,防冲撞、防走失、防纠纷,保护老人孩子,也保护狗狗自身。法律给了我们管理的依据,居民依法养犬,换来的是整个社区更安心、更和谐的生活环境。”
绳子是安全绳还是夺命索?
对于铜川市关爱小动物保护救助中心负责人冯有恒来说,这根绳子最沉重的意义关乎生命。
他手机里存着一张照片:一只穿绿色棉袄的棕色泰迪犬,眼神怯生生的。“这是12月6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九州路派出所民警送来的,又是没牵绳跑丢的。”冯有恒叹气。他在朋友圈发布寻主信息后,焦急的主人第二天赶来,见到爱犬时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一定牵绳,冯有恒才将狗归还给主人。
“每年都有几十个这样的案例,主人总存侥幸心理,觉得‘就放开一会儿’。但城市环境复杂,一声鸣笛都可能让狗受惊乱窜,走失还算幸运,更多是直接出车祸,牵引绳很多时候就是救命绳。”冯有恒说。
养狗人彭女士对此有刻骨理解。12月19日下午,她驾车经过新区某路口,一只身穿红色棉衣且未系绳的小泰迪突然冲向路中央。“我猛踩刹车,轮胎尖叫着停下,离它不到一米。”彭女士回忆道。小狗窜上人行道,而它的主人——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奶奶竟还慢悠悠地闯红灯去追狗。
彭女士愤慨地说:“这种人就没资格养狗!她在乎狗的生命吗?”她坚决拥护新法规,“对不负责任的主人,光劝没用,得用法律让他们长记性!”
12月22日晚,在新区陈炉印象广场,芦女士的两条中型犬和一条小型犬安静跟在脚边,牵引绳笔直而松弛。“它们早习惯了,出门一叫就主动伸头进绳套。”芦女士认为,牵绳不仅是约束,更是爱与保护的仪式。“绳子让我感知动向,避免意外;也让路人安心,这是一种无声的沟通:我的狗可控,请放心。”
一根绳注入新重量
12月21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新区大队的管理人员在辖区巡逻时,上前督促柴犬的主人王先生及时给自家宠物狗戴上牵引绳。“好的,好的,我给它梳理完毛发就戴,新法规我了解。”王先生笑着应和道。
在我市的街头巷尾,变化正在悄然发生。宠物店里,牵引绳的销量明显上升;社区公园里,“遛狗请牵绳”的标识更加醒目;养犬人士间的交谈中,也多了一个新话题:“你的绳子够结实吗?”
一根普通牵引绳,因法律注入了新重量。它牵起的不仅是犬与主人,更是个人自由与公共安全、法律强制与道德自觉、权利与责任间需不断调适的弦。
从2026年元旦开始,这根绳将在无数清晨黄昏,于街巷间默默丈量并牵引社会向更高程度的文明有序前行。这不只是关于如何遛狗的变革,更是一次关于现代都市共存、互敬与负责的公民实践。绳短情长,法理昭彰,文明正在每个握绳而行的身影中悄然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