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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处罚通报

转自:西安发布

12月26日

新城区、雁塔区

通报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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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新城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1.新城区优乐贝中英文阅读俱乐部经营地址:新城区长缨西路万和城3号楼1309,营业执照92610102********OF,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张某某身份证号:610426*********10,以个人名义在新城区西七路285号四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 赵某身份证号:610113*********62,以个人名义在新城区西七路291,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雁塔区

为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近期,雁塔区教育局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生态。现将近期雁塔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贾某某,身份证号:610521******0325,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伟业都市远景大厦6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违规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丁某某,身份证号:612422********4812,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新一代国际公寓A座,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违规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刘某某,身份证号:142635********1127,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新一代国际公寓A座,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违规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赵某某,身份证号:610322********4233,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新一代国际公寓B座,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违规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严某,身份证号:610125********0527,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新一代国际公寓B座,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违规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陕西嗷嗷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外以“北极星教育”名义,涉嫌违规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针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问题,雁塔区教育局已立案调查,相关事实查清后,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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