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讯 记者甄敬怡报道 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2个园区入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从地域分布看,首批名单实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每个地区至少有1个园区入选,部分工作基础较好、新能源资源禀赋突出的地区入选的园区适当增多。从产业类型看,52个园区涉及产业以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能源集聚型产业为主,包括新能源装备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算力中心等,突出“以绿制绿”导向。从建设路径看,园区充分依托风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电力直接供应模式,且绿电直供比例不低于园区用电量的50%。从预期效果看,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成后预计产值将达到3.54万亿元。
通知指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积极支持本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园区是我国经济活动最集中、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最密集的空间单元,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探索低碳化发展新路径的重要突破口。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建立一批零碳园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作出明确部署。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对零碳园区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1项核心指标+5项引导指标”的指标体系。其中,1项核心指标是指单位能耗碳排放,5项引导指标包括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引导园区从不同方面协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