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商贸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店内销售的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线路改为铅酸电池线路,并在该车辆后座处安装椅背。执法人员依法立案查处。(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与经济性,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已成为城市与乡村不可或缺的日常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激增,生产、销售与使用环节中的安全隐患也逐渐浮现,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查处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揭露了行业乱象,也展现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安全底线的决心与智慧。本文以这些案例为镜,深入剖析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类型、特点、成因与治理路径,以期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提供参考。
违法类型:三大顽疾与鲜活案例
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态多样,但究其本质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非法改装与加装。
非法改装是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例中最常见、最突出的问题。销售者或维修点为迎合部分消费者对速度、续航、载物的非理性需求,擅自对车辆进行结构性、电气性改造,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鞍座加长成“重灾区”。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新鸿顺摩托车行案中,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发现26辆待售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达540mm,远超国家标准规定的350mm上限。同样,上海市奉贤区瑞雪车行将3辆台铃电动自行车鞍座从33cm改装为51cm至57cm不等,只为“提高销量”。这类改装会改变车辆重心,影响操控稳定性,极易引发事故。
蓄电池篡改。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一起交通事故溯源,查获上海运骞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一辆额定电压48V的台铃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电池至60V。上海市松江区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一年多时间内,将10辆爱玛电动自行车全部改装为60V电池并售出。陕西省咸阳市某车行改装用的60V电池组现场被查获。电池组电压提升直接增加电池热失控风险,是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诱因之一。
结构性“美容”与性能“解锁”。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案例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正在现场为电动自行车加装护杠;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某车行则公开促销加装后护板、靠背和蓄电池托架的“改装车”。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杨某某团伙案中,执法部门捣毁一个职业改装“黑窝点”,现场查获144辆涉嫌改装的整车及大批配件,改装项目涵盖控制器、电机、车灯等核心部件。
第二类,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
部分经营者直接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无合格证明,或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让问题车辆披上“合法外衣”流入市场。
“样车不符”与“偷梁换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在南京宏优车辆有限公司仓库查获222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品合格证图示明显不一致,实测鞍座长度全部超标。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绿顺电动车商行销售的86辆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同样存在鞍座与电池槽防篡改不合格问题。这些车辆虽品牌“正规”,实则已脱离出厂标准。
“三无”产品与认证缺失。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在南京捷南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现9辆爱锡牌电动自行车,既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也无CCC认证标志,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贵州省贵阳市查处的贵州众杰汇智商贸有限公司,将20辆已上牌的租赁用车私自加装鞍座、护板,使其实际状态与认证信息不符,违法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关键项目检验不合格。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两次抽检均发现,北京某销售中心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阻燃性能不达标;上海市静安区可旺车行销售的“极核”牌电动自行车,在整车质量和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上不合格。这些不合格项目直接关乎车辆在短路、碰撞等极端情况下的安全表现。
第三类,经营主体失责。
一些违法案件暴露出销售主体内部管理混乱,未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基本责任义务。
进货验收制度形同虚设。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两批次购进217辆电动自行车,均无法提供进货单据,严重违反产品质量法关于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规定。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广东省深圳市卡西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平台公然宣传其产品“优化后时速能达到50km以上”,以此吸引消费者,现场检查还发现其车辆座垫长度超标。此类宣传不仅构成欺诈,更加深了消费者对“超标车”的错误理解。
执法特点:多维出击与协同攻坚
面对复杂多样的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展现出灵活务实的执法策略与日益增强的协同作战能力。
强化行刑衔接,严惩犯罪行为。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重大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形成强力震慑。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龙域电动车销售店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涉案车辆达1062辆,货值超200万元,且现场查获涉嫌伪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案情重大。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联动,打掉以杨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捣毁4个非法改装窝点,查扣车辆162辆,涉案货值超35万元,19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对团伙化、职业化犯罪形成合围之势。
注重源头治理,贯穿全链条。执法触角不断向生产源头和新兴业态延伸。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近5000个不合格充电器进行查处,从关键配件上堵住安全漏洞。因提供的60V及以上电池与电动自行车国标要求不符,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宜租乐”和“哈智网络”两家换电柜企业立案调查,防止“以换代改”的新风险。北京市则指导认证机构暂停、注销、撤销了216张问题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从生产准入环节阻断违法行为。
运用地方立法,提升规制精度。各地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上海市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对瑞雪车行、运骞公司等改装行为处以数万元罚款;江苏省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南京栖霞、秦淮两区的违法改装经营部分别处以4万元和3万元罚款;海南省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海口、屯昌、白沙等地多家车行统一处以8000元罚款。地方条例往往规定更细致、罚则更明确,提升了执法效能。
创新协作模式,凝聚监管合力。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成为常态。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线索后,立即联合公安机关、检验机构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清钻豹电动车行的违法事实。重庆市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协同,清理处置违规车辆258辆。陕西省则采用“联合指导、协同办案”模式,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公安厅联合指导西安市办案。这种“信息共享、行动同步”的协作模式,有效突破了单一部门执法权限和手段的局限。
违法动因:利益驱动与治理挑战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是市场逐利、消费误区与监管存在难度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
市场需求异化与经营者逐利。部分消费者存在“跑得更快、装得更多、续航更长”的非理性需求,特别是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者。经营者利用此心理,通过改装提升产品“竞争力”以获取更高利润。西安龙域店销售886辆改装车获利逾168万元,是暴利驱动的典型。
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尽管有的案件罚款金额不低,如南京宏优公司被罚58.14万元,但相较于其大规模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可能收益,以及违法改装带来的利润,仍有部分经营者铤而走险。对于一些小规模店铺,罚款数额通常为几千元至数万元,虽构成一定压力,但若未伴随严格的从业禁止或信用惩戒,依然存在再犯风险。
隐蔽性强与发现难。一些销售点展示合规车辆,却在消费者提车时或通过关联维修点进行改装。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潘某某案中,无证无照的拼装点在偏远村庄的铁皮房内进行;北京打掉的“黑窝点”亦藏身隐蔽场所。这些都给日常巡查和线索发现带来巨大挑战。
产品一致性监管存在漏洞。部分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或降低成本,可能在通过认证后放松质量控制,或设计时预留改装空间(如电池仓空间过大、控制器软件未锁死)。下游经销商轻易即可实现“扩容提速”,这使得源头治理更为关键。
完善治理体系:在执法实践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标准迭代与技术创新。借鉴深圳查处利用直播宣传超标车速的案例,应推动在标准中增加防软件篡改、植入数据不可逆记录模块等技术要求。鼓励研发智能BMS(电池管理系统)和车辆状态监控技术,实现异常状态实时报警或限速,从技术上压缩非法改装空间。
压实销售主体责任并强化溯源管理。上海、南京对未履行进货验收制度行为的查处,凸显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可全面推行“一车一码”或电子合格证系统,消费者扫码即可验证车辆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并可追溯至生产企业。建立销售主体“安全信用档案”,将违法记录与信用评价挂钩。
加大惩处力度并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大案要案必须坚持重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的经营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实施市场禁入、限制参与招投标、限制贷款等惩戒措施,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深化社会共治与宣传教育。北京市公开征集线索、多地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的做法,有效发挥了警示作用。应继续拓宽举报渠道并落实奖励,鼓励行业内部“吹哨人”和消费者监督。加强宣传教育,以生动案例宣传非法改装的危害,引导消费者主动购买、使用合规产品,拒绝改装服务。
巩固协同机制与智慧监管。巩固完善各地在整治行动中形成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将其制度化、常态化。利用大数据监测电商平台、社交媒介上“解码器”“提速服务”等违规信息;探索对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配件建立追溯体系;对换电柜等新业态实施备案与动态监管,实现线上线下全时域智慧监管。
案例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已经发布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典型案例,既是市场监管部门雷霆执法的战绩簿,也是行业发展与安全治理面临复杂挑战的警示录。这些案例清晰表明,守护电动自行车安全是一场需要持续发力、多方协同、标本兼治的攻坚战。唯有完善全链条治理体系,才能筑牢安全防线,让电动自行车这一“国民交通工具”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承载起亿万群众平安出行的信赖与托付。
□本报记者 王国明
短评
为平安出行撑起“防护伞”
每天穿行于大街小巷的电动自行车,承载着无数人工作生活的奔忙。然而,非法改装留下的安全隐患,就像潜伏在路上的无形风险。那些被加长的鞍座、被扩容的电池、被解除的速度限制,看似满足了“更快更远”的一时之需,实则悄悄拨动了危险的指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的每一件案件,不只是对违法者的惩处,更是对百姓平安出行的郑重守护。安全标准不是束缚,它是生命至上的底线;合格车辆上的每一个部件、每一项参数,都连着一个个家庭的团圆与幸福。当我们选择合规的车辆、拒绝危险的改装,便是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多负起一份责任。唯有将安全真正置于速度与便利之前,出行的路才能既便捷、又安心。
□菓 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