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对相关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收费管理不审慎等,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被罚款210万元;浙商银行成都锦江支行、成都天府新区支行、成都经开支行等3家分支机构被罚款合计100万元。同时,肖杰予、赵国连、任强、漆鹏飞、陈欣等5人因对相关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收费管理不审慎等,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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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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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及3家分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
对相关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收费管理不审慎等 |
对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罚款210万元;对浙商银行成都锦江支行、成都天府新区支行、成都经开支行等3家分支机构罚款合计100万元。 对肖杰予、赵国连、任强、漆鹏飞、陈欣等5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3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