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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资金的公告

关于返还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资金的公告

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甘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省社保中心将对因参保人死亡等原因导致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且个人账户资金长期沉淀的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和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41231日,因参保人死亡或其他原因导致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个人账户余额应返还但未办理清退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死亡情况:需提供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死亡医学证、火化证等、继承权相关证明(如公证书、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等)。

2.其他原因暂停缴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退费证明等材料。

()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携带申请材料至甘肃省社保中心A座三楼306室办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

2.资金返还: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余额将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办理时限

请相关参保人或继承人于2026115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对账户资金进行后续处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3178738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家属及时办理,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附:个人账户长期沉淀人员名单(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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