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继保”)于2025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万股限制性股票,此举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并已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
回购注销缘由:激励对象离职触发条款
公告显示,四方继保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股数为1.4万股。
注册资本调整及债权人权益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方继保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4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4万元。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需就此事项通知债权人。
公告明确,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务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具体指引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四方继保公布了债权申报的详细要求:
申报材料方面,债权人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申报方式及时间地点如下: -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 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人及电话:秦春梅,010-82181064 - 电子邮箱:ir@sf-auto.com - 邮寄申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告强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相关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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