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224号),因公司2018年半年报中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投资收益的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刘凤喜、时任总经理周彬、时任财务总监李春雷因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监管函指出,康佳集团在2018年5月18日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股权中的5%转让给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该笔交易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但公司在2018年半年报中对此进行了不准确的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及第2.5条的规定。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