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5)沪74民初3598号,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吴大龙、张宜操、李日鸿、杨晓峰,被告/被上诉人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09:3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5则,其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公告3则,案由为“排除妨害纠纷”的公告2则,
| 案由 | 数量 |
|---|---|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3 |
| 排除妨害纠纷 | 2 |
| 合计 | 5 |
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近一年开庭公告如下: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法院 | 原告/上诉⼈ | 被告/被上诉人 | 开庭时间 |
|---|---|---|---|---|---|---|
| 1 | (2025)沪74民初359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吴大龙、张宜操、李日鸿、杨晓峰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07 09:30 |
| 2 | (2025)沪74民初322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于艳萍、张习领、张增联、张敏珍、林凤、王征、王昌志、王琳萍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05 09:30 |
| 3 | (2024)沪民终66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乐美彧、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张健、赵先琴、叶伟杰、杨鑫 | 2025-08-01 14:30 |
| 4 | (2025)苏11民终1353号 | 排除妨害纠纷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孙重占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6-04 14:30 |
| 5 | (2025)苏1191民初83号 | 排除妨害纠纷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孙重占 | 2025-02-14 14:30 |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3603,成立日期2002年4月24日,上市日期2008年2月1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专网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混炼胶94.02%,液态胶3.94%,生胶1.97%,其他0.08%。
ST宏达所属申万行业为:基础化工-化学制品-有机硅。所属概念板块包括:深ST板、ST板块、微盘股、有机硅、网络安全等。
截至9月30日,ST宏达股东户数2.63万,较上期减少17.81%;人均流通股16418股,较上期增加21.67%。2025年1月-9月,ST宏达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47.36%;归母净利润-1065.38万元,同比增长41.00%。
分红方面,ST宏达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353.79万元。近三年,累计派现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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