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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龙等诉宏达新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6年1月7日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

12月26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5)沪74民初3598号,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吴大龙、张宜操、李日鸿、杨晓峰,被告/被上诉人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09:3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5则,其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公告3则,案由为“排除妨害纠纷”的公告2则,

案由数量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3
排除妨害纠纷2
合计5

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近一年开庭公告如下:
序号案号案由法院原告/上诉⼈被告/被上诉人开庭时间
1(2025)沪74民初3598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金融法院吴大龙、张宜操、李日鸿、杨晓峰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01-07 09:30
2(2025)沪74民初3227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金融法院于艳萍、张习领、张增联、张敏珍、林凤、王征、王昌志、王琳萍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01-05 09:30
3(2024)沪民终660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乐美彧、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张健、赵先琴、叶伟杰、杨鑫2025-08-01 14:30
4(2025)苏11民终1353号排除妨害纠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孙重占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06-04 14:30
5(2025)苏1191民初83号排除妨害纠纷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重占2025-02-14 14:30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3603,成立日期2002年4月24日,上市日期2008年2月1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专网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混炼胶94.02%,液态胶3.94%,生胶1.97%,其他0.08%。

ST宏达所属申万行业为:基础化工-化学制品-有机硅。所属概念板块包括:深ST板、ST板块、微盘股、有机硅、网络安全等。

截至9月30日,ST宏达股东户数2.63万,较上期减少17.81%;人均流通股16418股,较上期增加21.67%。2025年1月-9月,ST宏达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47.36%;归母净利润-1065.38万元,同比增长41.00%。

分红方面,ST宏达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353.79万元。近三年,累计派现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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