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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1号二楼会议室五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骋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王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辞任后王胜先生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王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000股,通过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8,235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辞职后,王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王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王胜先生,男,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工厂副经理、工厂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董事。

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000股,通过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8,235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调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池骋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情况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及召集人进行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成员为冯燕女士、钱江犁先生、崔孙良先生,现调整为冯燕女士、王胜先生、崔孙良先生。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冯燕女士、崔孙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冯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意推选冯燕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调整后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1号二楼会议室五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池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冯燕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剑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女士、副总经理陈灵芝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1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伯晓、卓海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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