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新修订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后的《办法》建立超常布局审核工作机制,在原有固定周期的审核工作机制基础上,瞄准国家急需超常规开展学位审核工作。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主要突出三方面导向。首先是突出战略需求。以服务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完善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体系,建立超常布局审核工作机制,在原有固定周期的审核工作机制基础上,瞄准国家急需超常规开展审核工作,同时发挥不同类型申请主体的作用,全面提升人才供需适配性;其次要突出改革放权。扩大地方政府和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给予省级学位委员会动态调整更多统筹空间,以做优增量撬动盘活存量;再次,分批分类扩大自主审核单位范围,支持更多有条件的高校主动对接社会需求,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同时突出质量规范。以严格的标准条件筑牢质量底线,严把工作程序和学位授予点建设质量,完善对自主审核单位的质量监管。
超常布局审核方面,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教育部围绕低空技术与工程的关键急需方向开展超常布局试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超常布局审核工作机制。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研究分析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提出超常布局的重点领域和学位授予点布局建议;时间上根据需求即时启动超常布局审核,自主审核单位参考自主审核方式、非自主审核单位参考周期性审核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弥补以往审核工作的时间局限性;组织专家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外研究提出超常布局学位授予点的学科专业名称和申请基本条件。
文/本报记者 雷嘉